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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5-08-15 09:25

河南东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9G63NK9L):

你公司职工投诉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问题,本中心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于2025年8月8日作出《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郑公积金责纠字〔2025〕第206号)。因与你单位联系未果,采取直接或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依据相关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 老师    联系电话:0371-63020126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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