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预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对外联络及接待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筹办等日常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具体工作的落实;负责机构编制、干部管理、人事调配、考核奖励、教育培训、工资保险、人员招聘、出国(出境)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处。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拟订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和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资金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资金结算和结息工作;指导、监督受委托银行承办的金融结算业务。
(四)归集执法处。负责拟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操作规程;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负责对归集、提取业务进行指导、监测、检查和考核;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执法检查;负责督促和落实住房公积金维权投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对违反住房公积金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受理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来信来访;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和年度报告。
(五)信贷管理处。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管理工作;拟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贷款发放计划;制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审查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项目;协调担保机构、受委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业务;监督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状况;负责住房公积金呆坏账核销申请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归档工作;负责项目贷款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和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工作。
(六)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网点)住房公积金行政审批业务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考核工作;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的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评价标准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12329热线的管理工作。
(七)信息管理处。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维工作;负责信息化项目和终端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功能优化升级工作。
(八)法规与审计处。负责法律文书的审核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承担行政诉讼及其他法律事务;负责对外合同、协议文本审核;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督办。
(九)机关党委。负责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群团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二、分支机构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航空港区管理部、郑东新区管理部、经开区管理部、高新区管理部、中原管理部、二七管理部、金水管理部、管城管理部、惠济管理部、上街管理部、巩义管理部、登封管理部、新密管理部、荥阳管理部、新郑管理部、中牟管理部、郑煤集团管理部、铁路管理部、黄委会管理部、省电力管理部;以上20个分支机构分别负责各区域(行业)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