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郑公积金﹝2024﹞15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两家银行已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商转公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现予以公布。
上述两家银行对郑州市主城区商品住房发放的商业住房贷款,在符合条件时,可使用“公积金直还”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其中,建设银行郑州自贸区支行发放的商业住房贷款原则上到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管理部进行办理;兴业银行发放的商业住房贷款可到市区各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进行办理。“商转公贷款”受理审批流程中涉及兴业银行的业务由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工作人员代办。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