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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
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1-01-27 15:29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9〕49号)要求,现将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如下:

一、全年行政执法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了公积金中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公积金中心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执法决定审核目录清单;调整、公布了公积金中心行政权责事项清单,由原来的五大类十三项,调整为四大类二十九项,更加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转移等业务。二是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成了公积金中心网站行政执法模块的设置。共设置执法依据、执法公告、维权须知、网上维权等四个方面,对相关执法依据、执法主体资格、救济渠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内容进行了梳理和公示。三是完成了审计中反馈的逾期贷款人员的催收工作。除23名为原电通公司和农资公司贷款户,其他14名逾期贷款户已全部归还。四是对审计中提出的116名职工贷后半年停缴住房公积金问题进行整改,对涉及的54家单位进行督促,并对涉嫌恶意骗贷的郑州弘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上报,列入失信行为惩戒名单。五是加强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医疗系统136家单位未开户情况的整改,完成全员开户48家,缴存人数2.1万人,缴存额3100余万元。六是探索并完成公积金中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在公积金中心网站设置专栏,并将相关内容进行了公示。七是全年共受理各级各类职工信访投诉转办件170件,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投诉的有77人次,均得到了较好处理。

二、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备案情况

2020年,公积金中心认真执行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每季度按时上报行政执法目录及备案说明,全年无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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