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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书》送达公告
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6-07-22 16:19

中恒电建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蒋鑫圆投诉你未按规定足额缴存2021年9月至2024年7月的住房公积金14399元。我中心对你下达的郑公积金责纠字〔2025637号《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现已期满,你未履行法定义务,因与你联系未果,《催告书》采取直接或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依据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限你在10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613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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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7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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