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万氢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路翠菊投诉你未按规定足额缴存 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的住房公积金6346元。我中心对你下达的郑公积金责纠字〔2025〕第589号《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现已期满,你未履行法定义务,因与你联系未果,《催告书》采取直接或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依据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限你在10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61300825 )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