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职工):
2021年7月16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郑公积金〔2021〕41号),明确了“执行期限暂定为2年”。因2年期限将近,拟对部分使用政策进行调整,现起草了《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6日。(前期已对部分缴存单位、缴存职工进行线下征求意见)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在意见征集栏目留言(http://zzgjj.zhengzhou.gov.cn/);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郑州百花路46号附8号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450007;
(三)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fgjjbgs@126.com;
(四)电话。客服热线:0371-12329。
来函来件,请在信封表面或者来件主题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2023年7月10日
关于对《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汇总情况
为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租购住房,重点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郑公积金〔2021〕41号)涉及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有关事项调整征求广大缴存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3年5月至6月份,就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有关事项,对部分缴存单位、缴存职工进行线下征求意见。7月10日至7月16日,将《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过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情况
(一)截至2023年7月16日,通过本网站“意见征集”栏反馈的意见建议136条,通过邮箱反馈的意见建议8条,通过客服热线反馈的意见建议5条。
统计显示,其中约80%的网民和职工支持政策调整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如有网民表示“感谢政府调整政策,2021年的政策虽然对当时我的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是我一直坚信政府会调整!能够提取公积金是给我解决了很大的问题。”“请将公积金提取政策恢复至2021年7月前,或者调整为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购房后2年以内提取的规定也希望能同步放宽。”约20%的网民和职工对“商转公”“组合贷款还款”等其他政策提出意见建议。
(二)对富士康科技集团、郑州思念食品有限公司等缴存单位、缴存职工进行线下征求意见,均表示支持放宽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
公积金中心对部分网民和职工的合理意见进行采纳,根据部分网民提出的修改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对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有关事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同时,为了调节资金供需矛盾,保障资金安全,对部分网民提出的“放宽购房后2年以内提取”“商转公”等现阶段资金运行状况不能满足开展条件的建议未予采纳。
公积金中心积极收集意见建议,对政策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以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租购住房,较好地保障缴存职工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