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各管理机构:
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解决住房问题,重点保障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就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和购房贷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承租本市公租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其他租赁住房的,年度内可通过“郑好办”线上平台或线下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单身缴存家庭年提取金额为18,000元,已婚缴存家庭年提取金额为36,000元。
二、加大对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针对刚性住房需求,购买家庭首套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金额为100万元;仅购房人满足贷款条件、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高贷款金额为80万元。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不再结合家庭缴存账户余额认定。
本通知未涉及的提取和贷款政策,继续按照原有关规定执行。本通知自2023年4月10日起执行,在执行前已经签订购房合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或已通过初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继续按原政策规定办理。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