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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6日发布的《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当时公告定的暂行期两年,现在即将满两年政策是否有调整?本人代表受此影响的市民特别是扎根郑州的青年人呼吁政府取消本政策,原因有以下几点:
1、此政策具灵活性特别差,如果市民每月的缴存额度大于每月的还款额度,账户里面的钱将一直无法取出,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
2、目前国家整体政策是刺激消费,鼓励消费,提高居民幸福指数,郑州市公积金出台了账号余额可以抵首付款的政策,为什么不能让本应该属于个人的钱由个人支配呢?
3、2022年7月18日政府发布的《郑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提取账号余额,即无论是2021年7月16号之前的政策,还是2022年7月18日后陆续发布的相关政策,只要不是在2021年7月-2022年7月购房的人都可以提取账号余额,这对2021年7月16号-2022年7月18日选择定居郑州的市民是不公平的,政策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4、至于账号余额可以还公积金贷款不能换商贷规定换句话讲就是让大家先还利息低的贷款,再还高的的贷款,这与国家设立公积金贷款的初衷是不一致的。
综上恳求政府调整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