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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买首套房当时不让用公积金,到结婚买房的年龄,掏空家底不得不买房,却不得不承受上浮20%的利率;
现在新房支持了,甚至带押过户也都支持了,而我们的房子也是新房呀,且是唯一的一套刚需房,依然用不了公积金(转贷),我们是被遗弃了吗?
看之前的留言回复,说是公积金余额不足;那为什么二套房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甚至二手房交易就可以带押过户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到底首套房紧急还是二手房紧急,亦或是二套房紧急?我们(首套、唯一住房且高利率商贷)是被遗弃了?
不理解,我们也是给郑州发展做贡献的,也是给公积金中心月月缴的,为什么大家都缴纳了公积金,我们用不了,部分人就能用?公平在哪儿???
疫情三年,经济不好,楼市不好,我们这些为郑州发展奋斗的年轻人不该被遗弃!!!
(注:希望公开回复,我想这条留言代表了不少30岁左右的郑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