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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4-11-15 17:31

河南真二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914101003417005900):

你公司职工投诉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问题,本中心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20241115日作出责令限期违法行为通知书(郑公积金纠字2024109)。与你单位联系未果,采取直接或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依据相关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

  内容如下:

  一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日内你有权向本中心陈述和申辩

  二、逾期仍不履行本通知书义务的,本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371-6717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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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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