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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1-03-08 14:58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按照“房住不炒 保障刚需”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征求广大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一、申请条件。适当延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限。

二、贷款额度。结合郑州不同区域的住房价格,按市区(含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非市区分别设定最高公积金贷款限额。

三、贷款比例。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贷款比例(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70%;异地贷款及其他情况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40%。

四、还贷能力。参照其他地市和银行商业住房贷款的审批要求,按照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认定借款人的还贷能力。

五、征信查询。限制个人征信严重不良的申请人办理公积金贷款。办理贷款时申请人应向公积金贷款受理部门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或授权有查询条件的受理部门自行查询。

欢迎广大缴存职工积极参与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研讨,于2021年4月9日前通过本网站“意见征集”栏反馈意见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2021年 3月 8日

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汇总情况

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房住不炒 保障刚需”的原则,从个方面征求广大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1年3月8日至4月9日将《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通知》通过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上公布,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情况

(一)截至2021年4月9日,共收到通过本网站“意见征集”栏反馈的意见建议1992条。

分类统计显示,其中30%网民支持政策调整如有网民表示“住房公积金资金供应不足时,可以适度收紧使用政策,应重点保障好长期缴存职工和刚需购房家庭的贷款需求”等。40%网民对部分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如有网民表示“我认为贷款比例不能调整,其他条件可以发生调整,因为公积金政策本来就是保障刚需用户”等。另有约30%网民反馈了其他方面的意见。如有网民建议适度限制贷款未结清家庭的提取等。

公积金中心对部分网民的合理意见进行采纳,根据部分网民提出的修改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在最终政策调整内容中,没有下调县(市)区最高贷款额度,未降低异地贷款比例,在调整时仅就贷款申请条件进行了适度调整。同时,为了调节资金供需矛盾,保障资金安全,对部分网民提出的提高贷款额度等不符合现阶段贷款业务良性发展的建议未予采纳。

(二)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2021年5月13日,会议征求了省银保监局、市房管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网信办5家单位意见根据讨论情况,采纳了相关建议,确定了新政策的内容。并于5月21日修改后保留的四个方面的拟调整内容再次书面征求市房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网信办4个单位的意见。市房管局市财政局无意见反馈;市金融工作建议参考国家调控房地产贷款的思路,因国家对商业银行用于房地产的贷款进行了比例限制,而住房公积金只对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发放贷款,性质不同不予采纳;对市网信办关于舆情方面的建议予以采纳

公积金中心积极收集意见建议,对政策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以有效缓解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较好地保障缴存职工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