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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纪要
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19-08-29 16:12

(2018年3月28日)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28日下午在郑州住房公积金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受郑州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委员王跃华委托,会议由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办公室主任李连渠主持。会议应到委员23人,实到委员18人,符合法定人数。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会议调整补充了部分委员。会议决定补充畅刚、曹建伟二位同志为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陈昭功、朱中霞二位同志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郑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职务。

会议审议了管理中心提交的《2017年度郑州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决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郑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这两个文件,同意将《郑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对社会发布。

会议审议了管理中心提交的《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增加华夏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请示》。会议同意华夏银行郑州分行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中心可视业务需要委托该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会议审议了管理中心提交的《关于经开区办事大厅所需租金有关事项的请示》。会议表决同意请示的内容。会议认为,经开区办事大厅所租用的商业用房与一般办公用房不同,属于门面房性质,其目的是为了便民服务,应该对租金的标准灵活掌握。

会议还审议了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力分中心提交的《关于利用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支持国网河南电力公司公租房购置的请示》。会议讨论后认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对郑州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管委会对其解决新入职员工和困难职工过渡期住房表示理解支持,建议省电力公司按照财政管理制度和报批程序,上报市政府审定批复。

会议要求,管理中心要抓紧落实会议通过的事项,本着既发展事业又注意资金安全的原则做好2018年的住房公积金工作,为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加会议委员:李连渠、贾清吉、李宪召、邓庆洲、畅刚、朱蜀辽、李德耀、石歆、杨松君、陈观壤、杜书云(女)、胡星(女)、崔晓芙(女)、曹建伟、崔善杰、范钊、司海燕(女)、李自正。

列席人员:罗鸣、张惠强、王洪涛、李育新(女)、刘惠琴(女)、邱长平、徐亚丽(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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