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logo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对116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停缴问题核查结果的通报
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0-09-27 11:23

根据国家审计署审计工作要求,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对116名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停缴住房公积金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有5人信息完全一致,产生重复,分别是河南链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刘彬锐、河南猎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邢蕾、郑州帮庆贸易有限公司李园园和孙晓婧、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IDPBG张紫阳,实际贷后停缴的职工111人。贷后停缴111名职工分属54家单位,其中郑州弘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5人,河南利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人,郑州锦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8人,河南高华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4人(新密市),郑州栋栋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郑州帮庆贸易有限公司、河南猎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各3人,河南华信企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各2人,其余公司均为1人,以上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目前均显示为正常状态。

公积金中心于202039日,对50家单位邮寄送达了《关于贷后停缴说明的函》,要求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就本单位职工贷后停缴情况进行说明。受疫情、联系人失联、单位地址不准确等因素影响,实际送达18家,其余31家退回。之后通过“天眼查APP”对31家退回企业信息进一步进行查询、确认,再次联系,有28家单位到公积金中心领取了《关于贷后停缴说明的函》,有2家因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未取得联系,分别为河南省春盎商贸有限公司、郑州丰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另外,郑州公筹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眼查”显示该公司已注销,法人和经办人已无法联系。收到《关于贷后停缴说明的函》的47家单位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回复,提供了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职工工作证、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职工工资表、社保证明等证据,经查实,有7名职工为其他单位办理贷款后调入新单位,不久就辞职,其他93名职工(不含县区)在本单位办理贷款后已辞职停缴。

经初步认定,郑州弘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河南利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郑州锦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河南高华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不够完整真实,且不能提供职工完整的社保、工资单等有效证明,涉嫌为不是本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骗取贷款,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郑州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的通知》(郑公积金[2019]23号)第6款第5项之规定,将以上4家单位认定为住房公积金信用严重失信类,列入政府信用平台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在公积金中心网站公示。希望其他单位能够引以为戒,守法经营。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927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