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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0-05-19 11:03

郑公积金〔2020〕11号

机关各部门,各分支管理机构:

为加强依法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根据《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豫建法〔2018〕9号)以及市政府有关“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工作要求,结合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中心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20年“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原则

抽查工作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联合惩戒的原则。

二、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在郑州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停缴的企业和单位。

三、抽查人员

抽查人员从管理中心双随机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每个检查小组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执行抽查任务。

四、抽查内容

依据法规规章赋予管理中心的监管职能进行抽查,具体包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情况、单位为其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五、抽查比例与频次

抽查数量比例不低于10%。同一检查对象在一年内“双随机“抽查1次,因专项检查、特殊事件或上级部门要求等情况另行部署的抽查除外。

六、抽查方式

采取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

七、抽查时间

    2020829完成检查对象入库工作并启动抽查工作,2020

930前完成抽查任务。

八、抽查结果

抽查结果在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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