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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纪要
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19-08-29 16:10

(2017年3月31日)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7年3月31日上午在郑州住房公积金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受郑州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郑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委员王跃华委托,会议由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办公室主任李连渠主持。会议应到委员25人,实到委员19人,符合法定人数。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会议首先选举王跃华同志为郑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委员,决定补充郑州市财政局副局长石歆为管委会委员。会议决定,因工作需要,孙金献同志不再担任郑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委员职务,刘睿同志不再担任郑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员职务。

会议审议了管理中心提交的《郑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管理中心制作了《郑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会议认为该报告内容全面,数据详实,准确反映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真实情况,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该文件,同意将《郑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对社会发布。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郑州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决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该文件。

会议审议了管理中心提交的《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建立流动性风险预警长效机制的意见》。会议认为,建立流动性风险预警长效机制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际。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文件。

会议审议了管理中心提交的《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取消九种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的请示》。会议表决同意请示的内容。

会议还通报了2016年管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及活动情况。

会议要求,管理中心要抓紧落实会议通过的事项,本着既发展事业又注意资金安全的原则做好2017年的住房公积金工作,为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加会议委员:李连渠、贾清吉、李宪召、邓庆洲、陈昭功、朱蜀辽、石歆、杨松君、陈观壤、胡星(女)、崔晓芙(女)、张卫华(女)、崔善杰、范钊、宋霖、司海燕(女)、朱中霞(女)、李自正、王益民。

列席人员:罗鸣、路丽杰、陈建功、李育新(女)、刘惠琴(女)、邱长平、徐亚丽(女)、孙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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