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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理材料的通知
郑公积金〔2022〕3号
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时间:2022-01-19 15:10

各缴存单位(职工)、分支管理机构、受托银行:

为切实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理材料,努力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和办事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目标,现对部分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并精简办理材料,具体如下:

一、优化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企业到受托银行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时,只需提供《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和经办人身份证,不再提供营业执照

二、简化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时,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银行一类借记卡,到指定受托银行办理账户设立手续,不再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居住证。

 三、精简业务办理材料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凡河南省内办理的结婚证,在郑州市大数据平台能够查询婚姻登记信息的,不再提供结婚证(部分军官证办理的结婚证、老旧版结婚证等无法查询婚姻登记信息的除外)。

河南省内办理的残疾证,在郑州市大数据平台能够查询信息的,不再提供残疾证。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如果能够提供本人银行一类借记卡的卡号和开户银行名称,不再提供借记卡原件。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不再提供居民户口簿(地缴存职工在郑州住房公积金办理异地贷款的除外)。

本通知自2022年1月20日起执行。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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